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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06-8-4 作者:张晓麟

    一、当前我市民生的基本情况

    民生即人民的生计。自古以来民生问题关乎社会治乱和政权兴亡。古代民本思想者强调:“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管子.霸业》:“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民生问题得到关注、重视、解决、改善与保障的程度,是衡量社会和谐稳定的核心指标。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动态、准确地把握民生的基本情况,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一)民生状况有了较大改善。近年来,随着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县域突破、跨越式发展等战略决策的实施,全市经济实力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跨上新台阶。2005年,全市GDP853.6亿元,财政收入130.8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7.64亿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继续提高,民生状态有了较大改善。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8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07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8%和10.2%。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住房、汽车等高档消费需求迅速扩大,文化、休闲、旅游等消费成为时尚。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和农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分别比2000年增加3.8和4.6平方米。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困难群体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在全省率先建立“土地换保障”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农村贫困人口由7.4万人减少到3.7万人,低收入人口由16.5万人减少到4.55万人。“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个。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拥有老年福利床位数4000多张,农村敬老院125所,集中收养五保老人3119人。全市共有49.47万户次、113.23万人次城市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7738.1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市统计局)

    (二)社会阶层发生新的变化。社会阶层的变化对民生状况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民营经济的较快发展,我市的社会结构发生着新的变化,传统社会阶层不断演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一是传统农民阶层发生分化。长期以来,传统的农民阶层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由于社会成员流动的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一部分农民“洗脚进城”,一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传统的农民阶层逐渐分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市农民阶层的转移分化是与社会进步发展相适应的。二是民营业主阶层正在兴起。民营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兴阶层,主要包括公司业主、私人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这一阶层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打工阶层迅速发展壮大。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打工阶层的迅速壮大。近三年来,全市共有308户企业被兼并、重组,15.3万名职工实行“两个置换”,其中大部分职工以打工者身份进入新企业,成为打工阶层。初步统计,全市共有外出打工人员54万人(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打工者成为一个迅速扩大且数量众多的阶层。

    (三)弱势困难群体仍占较大比重。2005年,全市共有城市(镇)低保对象33771户、88577人(三县22756人),城市(镇)患大病的低收入家庭2584户、6702人(三县1645人);农村五保对象29104户、31075人(散居五保户26007户、27978人,三县共有五保对象29463人),农村特困户27085户、79608人(三县75052人),农村患大病的低收入家庭4135户、13760人(三县12457人),合计全市共有各类困难群体总数21972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97%。全市困难群体总量较大,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较高。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困难群体占非农业人口的5.63%,高于农村的4.51%,对城市困难群体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从困难群体的变化趋势看:一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好转,我市现有困难群体中一部分家庭会逐步摆脱贫困,但相当部分在短期内仍难以靠自身能力走出困境;二是由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城市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收入差距拉大,一些新的困难群体正在形成,如在全市城市(镇)困难家庭中就有失地农民12836人、单亲家庭4016户、60岁以上贫困老人11485人(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市民政局);三是困难群体救助需求日趋多元化,除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求外,贫困家庭的医疗难、子女上学难、打官司难等问题更加突出。

    (四)社会相对和谐稳定。稳定、治安关系民生。近两年来,“平安合肥”建设全面开展,深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获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城市,荣获首届“长安杯”;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并实行县区政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通报制度、治安责任制度,基层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全市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出现了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2005年,全市群体性事件的批数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6.05%、69.58%,彻底扭转了近年来封门堵路此伏彼起的被动局面。省统计局对合肥市千分之一人口调查,市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率94.2%,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两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市群体性事件进一步下降,批数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4.85%、54.64%,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6.73%,破案数上升25.86%(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市公安局)。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2年,合肥人均GDP比全国提前一年突破1000美元。这一方面标志着合肥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黄金发展期,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合肥发展步入了利益格局急剧调整、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历史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在政治、经济、收入、分配、就业、劳动保障及社会文化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民生问题主要指的是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民生问题是具体的,表面看起来有的很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往往小问题隐藏着大矛盾;民生问题是发展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旧的民生问题解决了,新的民生问题可能又产生,其外延不断扩大,有些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扩大。当前,合肥市民生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收入低。当前,我市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打工收入,总的来说有所增长但增长缓慢,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举措,包括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2005年我市农民收入增幅较大,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增长。政策只能减轻农民负担,帮助农民增收有限,农业产业的弱势性制约了农业增收的空间,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打工收入。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84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3207元,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民的3倍多,加上城镇居民在医疗、教育、保险等较好保障,使得农民在收入分配上远远低于城镇居民。

    2、城市困难居民处境艰难。城市困难居民主要是指部分下岗失业工人、进城打工的农民和少数城市失地农民以及其他特困群体。这个群体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生活难。基本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靠低保金过日子,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在40-50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很大。有些农民在城市缺乏保障,缺乏生存的本领,生活非常艰难。二是就业难。相对于其他群体,这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较低、能力较弱,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存在就业无门问题。三是就医难。大部分城市贫民有病无钱医,特别是重症病人根本看不起病。四是教育难。主要是子女上学问题,有限的生活费用很难支付起高额的教育费用。五是住房难。

    3、社会成员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据有关专家测算,2003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65,2005年已接近0.5(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周刊》),居民整体收入差距继续拉大。我市贫富差距拉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镇居民中最高与最低收入户收入之比由1999年的4.14倍扩大到2003年的5.91倍。最高收入户收入增长61.6%,最低收入户收入增长12.8%,显示出收入越高增长越快,收入越低增长越慢。二是垄断行业和一般行业收入差距拉大。三是收入分配结构不尽合理。2004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占40%左右,中等收入家庭占35%左右,高收入家庭占25%左右(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市统计年鉴),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社会结构,对照成熟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是一种明显不合理的社会结构。

    4、就业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当前,我市就业面临着来自城乡的双重压力、总量与结构的彼此困扰、新生劳动力与失业人员的相互交织,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未来3-5年,将是我市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预计我市每年将有4.7万新增城镇劳动力、2.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下岗失业人员需就业再就业,每年约需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整个“十一五”期间约需提供50万个就业岗位,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预计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只有30万个左右(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结构性失业问题严重。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的问题更加突出,技能人才短缺,远不能适应新型工业化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企业急需的大量专业技能型劳动者严重紧缺,同时就业困难人群大量存在,特别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突出。

    5、劳资关系问题较为突出。随着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因职工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分配,导致的矛盾与摩擦明显增多;部分企业存在工资过低或拖欠、工作条件恶劣、社会保险缺位;工会等维权组织不健全,职工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劳动合同基础薄弱,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些法律法规未得到较好落实,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在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大量存在。

    6、改革发展欠帐较多。这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在体制改革、招商引资等方面力度很大,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阵痛”,产生一些遗留问题。一是土地征用问题。随着合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建设用地大幅增加,无地农民越来越多,土地管理和土地征用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安置途径单一,2004年前的市辖区征地,采取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一些被征地农民处于“失地、失业、失保”的境地;三县征地补偿较低,大多数没有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些征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企业改制问题。其中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的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后资产处理和职工安置问题,企业改制中引发的职工利益保护,拖欠工资、工龄买断引发的矛盾,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7、社会矛盾仍然复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较好地化解了一些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合肥市与全国全省一样,目前,仍然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交织,社会变迁、制度变迁联动,引发并将继续引发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个案问题具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具有联动性,情况及表现形式复杂。

   (二)原因分析。以上主要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发展不足。这也是根本原因。发展是民生之源,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更快更好地发展了,才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才能为改善民生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二是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改革开放的实质是一场利益的大调整。在这次大调整中,在许多具体和直接利益上往往表现为矛盾和突出;尤其是以农民和企业下岗职工两大群体受到的损害最大。三是转型时期的大磨合。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带来社会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经济的催化作用,促使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变化。四是思想观念的大变化。过去那种僵化、束缚的思想观念被解放,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民主观念、人本主义思想正在生成和发展,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私有财产和个人利益的理念逐渐形成,这些思想观念的变化直接导致社会行为的转变。

    三、对策建议

    改进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力促进跨越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取向,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以扩大就业、完善保障为基础,以创建“平安合肥”为载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社会资源,把合肥建成群众安居乐业、共同富裕和社会文明有序、长治久安的平安和谐城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同步发展;群众收入随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低收入和贫困群体逐步减少,城乡之间、阶层之间贫富差距得到控制和缩小,中等收入阶层不断扩大,分配关系和社会结构趋向合理;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得到建立,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得到改善,社会各阶层关系融洽,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有序;全社会创造活力得到增强,尊重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创业环境和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人际环境初步形成。

    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促进跨越式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发展不足是我市改进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矛盾。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促进合肥跨越式发展。以做大合肥经济总量、增强合肥综合实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线,以壮大工业经济、强化县域经济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东向发展、改革攻坚、和谐平安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城市,逐步把合肥建成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化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在安徽崛起中勇当先锋、中部崛起中争先进位,为改进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鼓励全民创业,提供活力支持。充满活力是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社会创造活力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调动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改进民生,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充分激活民间的创造潜力和创业冲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干事业的生动局面,让一切创新的活力迸发出来,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出来。一是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增强创业活力。社会活力源自人们的创造活动,创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越足,步伐越快。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造鼓励人们干事、支持人们干成事的创业氛围和环境,激发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活力,让 “创业”、“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二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体制活力。体制活力是最强大、最持久、最根本的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造方向,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植根于民、成长于市、贡献于社会,是机制最活、生命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经济,最有利于调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积极性。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各领域的门槛和体制障碍,让民营资本畅通无阻地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范围,让社会力量参与与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

    (三)推动就业再就业,提供服务支持。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府就业指导和服务。抓好百帮创业新基地规范运作,不断扩大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能力。做好“4050”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使有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基本实现再就业。积极鼓励多种形式就业,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加强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加强监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就业信息网络,改变目前劳动力市场分割,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局面,为各类用人单位、求职者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在具体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坚持“工业立市”战略,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在择优扶强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二是协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扩大就业容量。在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在坚持“工业立市”依靠第二产业迅速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中积极作用的发挥。通过完善组织起来就业模式,将蕴藏在社区中大量就业岗位开发出来。三是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完善管理和服务措施,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四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实现就业援助制度化。继续抓好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强化百帮创业基地建设,完善规范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运作模式,发挥组织起来就业模式的推动作用,促进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五是加强失业调控,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规模性裁员,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大范围地用于失业职工技能培训、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等促进再就业工作方面。六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办法,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四)完善社会保障,提供基本生活支持。发挥社会保障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不同社会阶层利益格局合理化上的作用。按照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方式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从合肥的实际出发,不断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合理确定保障水平,逐步解决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把失地农民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解除劳动者在养老、失业、疾病医疗、职业伤害等方面后顾之忧,使之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获得相应的安全保障。实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商业保险,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医保资金结算方式,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点的考核管理,继续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努力做到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困有所济。

    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市、县政府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创造条件,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标准,广覆盖”农村保障制度,形成城乡一体、标准有别的覆盖全面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在不同类型单位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城务工农民弹性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和转换的具体办法。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保险体系。全面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更加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形成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下,逐步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三是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强化社会保险监察稽核,实现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四是做实个人帐户。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家的统一政策指导下,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并按统筹层次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

    (五)协调利益关系,提供权益支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1、制定政策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使广大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改革不能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同时同等受益。这一方面要求制定政策时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以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用长远的眼光看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积极反映问题的同时,对暂时的困难予以充分的理解。

    2、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使社会各阶层的诉求都能得到反映。适应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的新形势,建立更加畅通、更加多样化的反映诉求的渠道。除进一步规范、畅通信访渠道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发挥社团、行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确保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渠道的畅通。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上来的社情民意,应定期进行综合性分析和研究,及时了解和把握社会热点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社会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和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制度,健全公共决策听证会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以及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制度。

    3、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惩治权力结构体系中的寻租设租、钱权交易、贪污受贿等各种形式的腐败;继续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扭转国家财政供给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差异过大的局面,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加强对高收入者纳税监控,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探索三次分配新途径,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公益性事业基金。

    (六)深化平安创建,提供环境支持。平安是老百姓的心愿,是民心所愿,民意所盼,民生所需。

    1、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的服务和稳定工作。从民生和维护稳定的角度,当前我市有4种群体需要特别关注。一是进城失业者,这部分人主要是进城打工却又经常处于失业状态,成为社会的边缘人;二是失业大学生,尤其是来自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的大学毕业生,他们为上大学付出了很大代价,一毕业就失业对他们的冲击很大;三是上访老户;四是农村和城市的特困人员。这部分特殊群体对社会贫困差距感受很深,往往造成心理失衡,引导不好就可能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需要特殊地关注和服务。建议市里对这部分人制定一些特殊的救助帮扶政策。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从信访源头上抓起,认真解决导致信访产生的各种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实行“两个规范、双向问责”。高度重视和处理好信访老案个案问题。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应急处置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矛盾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各种预案,并组织适当演练。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依法及时果断处置。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处置机制和方法,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4、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合肥建设。一是构筑三个平台,把群体性事件降下来。村居健全完善调委会、治保会和联防队(两会一队),让老百姓有说话的地方,出了事情有人负责,有人解决。乡镇街道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牵头,党委或政府一名副职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大信访大综治大维稳工作格局。县区本着管用、有效的原则,整合县区政法委、维稳、信访、综治、防邪等资源,形成反映灵敏、定期排查调处调度工作机制,对治安、稳定、信访、安全形势进行定期排查,定期分析通报调度。二是织密三张网,使治安形势好起来。实行治安网格化、扁平式管理。通过有效防范,布下天罗地网,防网恢恢,疏而不漏,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立足之地。织密街面防控网。政府是主体,公安是主力。在巡控模式上,构筑以一级巡控为主体、二级巡控为辅助、交警和机关警力巡控为补充的街面巡控工作机制,实行街面全天候立体动态巡控模式。织密社区、村防控网。整合“五支力量”,优化社区、村防范资源,使各支防范力量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实现防范效果最大化。织密单位内部防控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全面建立“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培训内保工作人员,对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实行监控和智能报警。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并通报结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技防等防范基层基础工作。在积极防范的同时,开展“打黑除恶”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三是建立完善三个机制,把资源整合起来。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通报机制。每季度对社会治安、稳定、信访、安全形势分析、通报和调度。横到边,纵到底,从市里到乡镇街道层层开展。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政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大家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性。实行治安责任制。对基层公安民警实行双向考核,把民警的工作业绩与所在社区、街道的治安情况挂钩;把公安和乡镇(街道)社区、群防群治队伍的责任结合起来,同奖同罚;科学考核,日清月结,平时记帐,年终算帐;一月一小算,一年一大算,三年算总帐,对案件居高不下所在地的基层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作者系中共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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