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亳州路街道会同亳州路派出所,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方式,突出管理重点,落实管理责任,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转变一个理念,开展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 流动人口登记率高低是直接左右犯罪率的高低和刑事案件升降的主要因素。为此,街道和派出所提出了“管好了出租房屋,就管住了流动人口;管住了流动人口,就管好了社会治安”的理念。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形成了“街所齐抓、居警共管、房东直管、代表参与、群众配合”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条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径。 二、创新两个模式,开展流动人口精确化管理 一是创新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模式。积极推行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模式,做到“以房管人、以屋找人”。一是界定“房东”范围。明确“房东”为个体房屋出租人,单位、企业房屋出租户。二是明确房东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致房屋出租人一封信》,明确房屋出租人的义务,以及奖励、保障措施,并在服务站、服务点进行张贴宣传。三是用好经济杠杆手段。凡是房东举报承租人违法犯罪并查实的,给予房东奖励;因此造成房租无法收取等直接损失的,由专项资金给予救济。二是创新流动人口分层次管理模式。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第一层次为重点控制对象,即高危人员。由社区民警重点控制,建立档案,掌握动态,从中挖掘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第二层次为工作视线对象,即嫌疑人员。平时由房主和雇主掌握控制,社区民警将其纳入管理视线。第三层次为一般管理对象,即一般人员。主要依靠雇主和房主进行管理,督促做好申报登记和领证工作。采取“控制第一层次、管理第二层次、兼顾第三层次”进行分层管理,解决了社区民警管理力量不足的难点问题,提高管理效能。 三、狠抓三个环节,开展流动人口动态化管理 一是及时登记。对流动人口登记时,坚持 “四问五看”。即问暂住理由,问从业情况,问居住时间,问同住人员。看居住条件,是否与经济条件相符;看睡觉时间,是否与从事职业相符;看身份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看表情举止,是否反常,表现不自然;看携带物品,是否有作案工具、赃款赃物。做到“人来即登记,人走即注销”,真正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二是及时调查。民警从“四到”入手进行调查。即:到网上查,到用工单位查,到左邻右舍查,发函到原籍查。做到“七个查清”,即:查清从业情况,查清经济来源,查清接触人员,查清真实身份,查清前科劣迹,查清犯罪嫌疑,查清是否逃犯。从而实现对疑似高危人员的“五知”,即:知暂住理由,知身份情况,知交往人员,知经济来源,知现实表现。为确立高危人员,实现精确质控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及时列管。在及时登记、及时调查的基础上,填写《流动人口可疑情况登记表》、《疑似高危人员调查表》等表格,建立档案,重点掌控。 四、落实四项管理制度,开展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 一是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做到信息及时反馈、情况及时。二是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困难。三是坚持考核奖惩制度。街道和派出所拿出两万元设立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四是坚持倒查追究制度。对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流动人口,实行责任倒查,对案前未登记办证或漏管失控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挥五方面作用,开展流动人口综合化管理 一是房东主动管理。在明确管理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房东经常到出租房内看看,经常找承租人谈谈,增强房东管理的主动性。二是民警重点控制。社区民警主要开展日常检查、发函调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物建秘密力量等更高层次的管理工作,从中识别、发现高危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使流动人口管理由“粗放型量管到精确型质控”的转变。三是社居委全面参与。社居委在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为辖区的流动人口提供综合性服务,为登记办证人员免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书》和法律咨询,出具有关证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协管员协助管理。聘请“4050”人员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发证等日常管理工作。聘请了商店业主、门卫、楼长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在小商店、值班室、物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点,提供有关流动人口信息。同时,从中物建秘密力量,用于监控高危人员。五是流动人口代表参与管理。街道、派出所在辖区流动人口比较密集的场所、工地、居民区,挑选有一定威信的人为流动人口代表,参与对流动人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