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瑶海分局车站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管理现状深入分析研究,积极探索改进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全力打造“2436”工程,走出了一条专业化、网络化管理的新路子。
一、认真分析出租房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三基”工作开展伊始,车站派出所领导班子对辖区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民警在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二是未能进行有效管理,治安责任流于形式;三是未能建立起良性运行的“信息网”,治安信息不灵;四是基础台帐不完善,更新不及时,暂住人口管理不够详实和“鲜活”,导致高危人群漏管漏控;五是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的管理还未能实现社会化和法制化。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总结起来就是“五重五轻”:一是管理当中重“房客”,轻“房东”。没有抓住主要矛盾,没有建立起“以房找人”、“以房管人”的工作模式。二是重“登记”,轻“管理”。不能通过管理去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心未从“登记”层面向“管理”层面转移。三是重“突击”,轻“长效”。社区警务工作繁杂,民警因压力大而疲于应付,或在“迎检”的指挥棒下打突击,对暂住人口和高危人群的管理、控制不深不细。四是重“数量”,轻“质量”。基础工作追求数量化,冲淡了治安管理的“目的性”。五是重“人管”,轻“法治”。很多民警执法水平不高,感觉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无从下手。
二、全力打造“2436”工程,实现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网络化和社会化
所谓“2436”工程,指的是派出所根据辖区居民区的类型及出租房屋自身安全等级,引入的社会化网络化管理体系,并由此建立起奖惩激励机制,具体地讲就是“二类、四级、三会、六种人”。
“二类”:一是规范类小区。如桥康苑、兰亭苑、家和居、
古井丰水源、客运小区,有物业管理,配有保安等专门的保卫力量。派出所对规范小区加强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和管理,搞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不规范类小区。如站北一村、二村、三村,站北新村、车站东巷、水泥厂宿舍、鲁花公司回迁楼、红旗村等20多个开放或半开放型小区,属不规范类,需要引进社会化管理制度,实现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规范化。
“四级”:派出所根据出租房屋运行和安全情况,建立安全等级档案。由好到差,用“红、蓝、黄、黑”四色将出租房屋划为四个等级。“红”表示出租房屋安全状况好,出租人承租人都能遵纪守法,支持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愿意参加一些社区公益活动,是邻里守望工程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蓝”表示运行情况较好,无违法违规行为。“黄”表示存在安全隐患。“黑”表示安全及运行状况较差,可能藏污纳垢,甚至是违法犯罪的窝点。出租房屋的分级管理,可以让民警抓住工作重点,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等级,开展有效的服务与管理。
“三会”:即规范小区自治联谊会、警企共建互助会和政府奖励基金会。“三会”的设立,在突出了党委政府加强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同时,充分体现社区事情社区办的自治原则,又借鉴了竞争激励机制,其目的是通过考核评比和奖惩,以先进带后进,促进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良性运行。
“六种人”:即管理人、治安承包人、经纪人、托管人、守望人、出租房屋责任人。“管理人”,指的是社区民警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派出所在总结以往“居警共建”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把解决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列入“共建”范围,从而盘活两方面力量,携手共进,共同提高。“治安承包人”,是指对社区治安防范工作负有一定责任的辅警力量(协管员)。根据派出所的管理规定,社区民警是社区治安第一责任人。在社区民警的领导下,治安承包人对一部分不规范小区进行“承包”,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管理。派出所对他们定岗定酬,规范着装和工作胸牌标志。酬金的来源本着“三三制”原则,即“派出所自筹一部分,街道奖励一部分,企业投入一部分”。派出所建立对承包人的考核奖惩办法,从承包区案件的升降幅度、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情况、提供治安信息、发现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定期调整更换不称职、不合格的承包人,努力把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落到实处。“经纪人”,也称为“中介人”。派出所不断加强对辖区中介服务公司的管理,形成“中介人”向社区民警汇报出租房屋租赁信息制度。对违规经营的,派出所将汇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托管人”,出租房房主因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条件、职业、知识结构的不同,在履行治安责任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户主不能(或无力)对出租房进行治安管理,社区民警从辖区素质较好的居民或者治安积极分子中物色人员,履行托管责任。“守望人”,也称邻里守望者。根据派出所的规划,在治安承包人之下,每100户推选一名“大组长”,每十户推选一名“小组长”,用于看楼护院和邻里守望,着重关注出租房屋及邻里的治安安全。“邻里守望”是义务性质的,派出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实行“以奖代补”。“出租房屋责任人”,派出所按“红、蓝、黄、黑”四个等级对出租房屋进行分类管理,从中物色一批遵纪守法、信誉较好的房屋出租人,把他们组织起来,协助派出所进行出租房行业管理,做到以点带面,逐步提高。
“六种人”管理出租房屋,实现了基础工作的社会化。其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居警共建”和“警民共建”上,可以用网络图的形式来表现。对于派出所而言管理系统网络是:所长→副所长→警务区→责任区→治安承包人(协管员)→大组长(100户负责人)→小组长(10户负责人)。对于街道而言其管理系统是:主任→综治副主任→社居委会→楼长(居民组长)→4050人员→低保人员。两个系统相互交融,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其连接点是“派出所长”与“街道主任”,他们责任共担,荣辱与共,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齐抓共管。
三、以推进“2436”工程为目标,提高社区民警“基本功”,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为了使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派出所在社区民警中开展了“四看四比”活动:即看一看谁的组织能力强,比一比谁的主观能动性强,会发动群众、爱动脑、擅总结、点子多;看一看谁的“四知”基础牢,比一比“四高一低”,即:群众见警率高、熟悉率高、满意率高、情报信息有效率高、责任区刑事发案低;看一看谁的执法水平高,比一比群众对谁最佩服、最信任;看一看谁的综合素质高,比一比困难面前谁解决难题多。
同时,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四个做到”:一是做到手勤、心细。平时注意多记、多归类,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多留意,多保存,以备工作之用。二是做到态度诚恳、不厌其烦。民警上门开展工作,不怕看脸色、碰钉子,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三是做到有韧劲、有吃苦精神。车站地区出租房屋的一大特色就是出租房主多为铁路或交通系统职工,流动性大,人难找,有时找一个人要通过三、四个途径辗转询问才能找到,有时只有通过邻居、房客“守株待兔”才能找到。四是做到充分利用一切信息资源。通过人口信息采集,加强与出租房主的联系;通过社居委、物业公司收集房主的联系方式;实在无法联系的,民警通过网上查询、甄别,确定出租房主的具体住址,主动上门,告知其应尽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四、专项治理与重点管理、日常工作相结合,走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治安管理新路子
2月份,派出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清查复杂地区及暂住人口聚居区13处,场所29家次,出租房屋824户1331间,其中公房46户316间,暂住人口办证2553人、登记2746人,不仅摸清了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底数,而且为民服务457次。派出所还借此良机,对辖区群众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共召开群众汇报会25次,散发致居民一封信1350份,并在每栋居民楼确立一名楼长,物色一户出租房屋主为联系人。截至目前,由联系人提供的信息达80余条,派出所民警依此督促出租房主签订责任书63份,责令整改的出租户15户,经审查不允许出租的27户,对出租房主进行了法制教育,对4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出租房主进行了警告训诫。
在日常管理的同时,做到重点突出,即“关注一个时段、警惕两种现象、严管三个区域”。关注一个时段:每年的正月十五至清明节,车站地区人流量大,短暂停留的人多,找工作的人大多囊中羞涩,寻找便宜住处的人多,暂住人口暴涨,鱼龙混杂。警惕两种现象:一是警惕中小旅社利用出租房屋打擦边球,逃避管理、检查和年审,不登记或不送旅客登记循环簿,容易造成漏管。有的小旅社搞“一证多点”,违规经营,极易被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二是警惕以高价短期租房的人和无任何证件的人,这两类人均属于高危人群。严管三个区域:根据治安复杂程度和发案规律,派出所把汽车站周边、站北村、建设村三个地区的出租房屋作为管理重点,这些地区出租房屋具有房多、房小、便宜的特点,违法犯罪人员容易藏匿其中,而且交通方便,作案后便于逃逸。为此,派出所安排三名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民警管理这三个地区。
派出所开展“2436”工程以来,共查验出租房屋1824户、流动人口6553人(次),取缔非法出租户27家。督促补签责任书330户,房主主动到所签责任书132户,责令整改35户,审查不允许出租的27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4户出租房主进行警告训诫。召开向居民群众汇报工作会议45次,散发普法宣传材料1800份,致居民一封信3350份。刑事拘留2人,为刑侦部门提供线索破获刑事案件50余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25起,治安处罚18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调处民事纠纷75起。通过对出租房屋的有效管理,车站地区涉及出租房屋及租房人的刑事发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利用出租房进行色情敲诈、抢劫案件下降60%,热点问题投诉也大为减少,居民的安全感大大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