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单位介绍 | 政法动态 | 队伍建设 | 执法监督 | 综合治理 |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 法律法规 | 政法论坛 | 网上调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综合治理  
转变管理模式 夯实前沿阵地
—蜀山区稻香村派出所以创新精神推动旅馆业治安管理
发布日期:2006-7-27 作者:

    蜀山区稻香村地区旅馆数量众多,既有省、市对外接待的“窗口”稻香楼宾馆、梅山迎宾馆、安徽饭店等高档宾馆,也有富豪大酒店、步瑞祺大厦、南苑宾馆等中档宾馆。在绩溪路沈小郢和黄山路一带,小旅馆星罗棋布。如何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成为派出所维护辖区稳定的重点和难点。稻香村派出所积极推行旅馆业行业自治管理模式,迈出了破解中小旅馆治安管理难题关键性的一步,受到了公安部、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开辟旅馆业治安管理新途径

    辖区内共有旅馆93家,其中有证的55家,无证的38家。多数小旅馆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成本低、价格低、规模小,且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隐患较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旅客财物被偷盗现象屡屡发生,即使是高档宾馆也都发生过旅客财物被偷盗现象。近年来,尽管派出所也采取过诸如集中清查、集中整治等一系列的方法对旅馆业进行治安整治,但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效果并不理想。环绕安徽大学、合肥学院、安徽医科大学周边的众多小旅馆,接待住宿人员不登记或登记不规范,甚至出现男女学生混住现象,严重影响了高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一些小旅馆的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包庇、纵容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现象屡禁不止。

    上述问题,暴露了派出所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派出所借鉴了江浙等地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成功经验,大胆提出了筹建“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由“协会”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行业自治的工作设想,经过多方协调,今年3月16日,合肥市乃至安徽省首个旅馆业行业自治组织“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应运而生,率先在全市推出了一套以行业自治组织“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为依托的旅馆业管理新模式,为加强辖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促进旅馆业规范有序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成立后,充分发挥了行业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广大业主进行广泛的宣传,使业主知道协会是行业之家,通过发放征询意见函,辖区55家有证旅馆全部申请加入了协会。从此,非政府的行业自治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使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的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寓管理于监督,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效能建设的要求,既可从公安机关外部解决了警力配置上的不足,积极发动旅馆业自身进行管理,又可与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相结合,推出行业自律,将旅馆治安防范工作做实做细。

    二、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旅馆业治安管理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章程》和规章制度。协会制定了《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章程》,由“协会”依据《章程》对辖区的旅馆业进行行业自治,同时派出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稻香村派出所关于加强旅馆业无证住宿人员登记管理规定》、《稻香村派出所关于家庭旅馆业的管理办法》、《稻香村派出所对无证旅馆的管理办法》、《稻香村派出所旅馆业前台管理制度》、《稻香村地区旅馆业自律公约》等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并抽调两名骨干民警作为旅馆业专管员,专门负责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和对违规旅馆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中小旅馆治安管理。中小旅馆治安管理难题破解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管理好众多家庭旅馆和无证旅馆。针对辖区家庭旅馆和无证旅馆的现状,派出所相应制定了《稻香村派出所关于对家庭旅馆业的管理办法》和《稻香村派出所对无证旅馆的管理办法》,特别强调家庭旅馆必须与派出所签订《治安承包合同书》,强化对家庭旅馆日常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家庭旅馆”规范管理的新路子,对相对集中成片的“家庭旅馆”实行“四统一”规范经营,即:统一设置登记总台,实行住宿登记计算机管理;统一在一处设置值班室、贵重物品寄存室;统一组建治保或配备保安人员、统一雇用总台服务员,以提高“家庭旅馆”的治安管理水平。

    三是实行分层次管理。随着辖区中小旅馆治安管理行业自治和社会化监督的逐步推进,派出所及时跟进,拟定了《稻香村派出所旅馆业分级分层次管理等级评定及考评办法》从旅馆规模大小,经营状况,执行制度、发案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将旅馆分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等级,实行分层次管理,这样使得社区民警在全面掌握辖区旅馆业治安状况的基础上,从繁重的普查、普管等日常事务中摆脱出来,依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治安情况复杂、履行职责较差的旅馆管理,从而营造旅馆业严管氛围,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四是制定奖惩措施。派出所出台了《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信得过单位”评比暂行办法》。该办法的适时推出,拉近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旅馆业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达到了治安管理的“似退实进”和“似虚实固”的目的,有效的遏制了旅馆之间的恶意竞争,引导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目的,使旅馆业业主在牟利与安全防范上找到了平衡,实现了派出所与旅馆的双赢效果。

    同时,派出所还制定了《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协会奖惩规定》,通过设立旅馆业奖励基金,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及时给予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或提供线索破获现行案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并在对旅馆的考核时予以加分,以此调动旅馆业参与治安管理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另外,对当年发生杀人、抢劫、盗窃、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旅馆或凡是被查获有藏匿“黄、赌、毒”的旅馆,取消其当年“治安信得过单位”的参评资格。目前,协会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旅馆进行日常考评,今年十月份,首批“旅馆业治安信得过单位”将正式揭晓,届时,协会将授予相应的铜牌。

    三、提高工作实效,做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管理打防控一体化模式

    一是积极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从中小旅馆管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掌握辖区无证经营、证照不全的旅馆情况,会同工商、市容、消防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黑旅馆非法经营活动,依法取缔辖区“黑旅馆”,从而彻底解决一些中小旅馆长期无证经营的顽疾。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以来,稻香村派出所对辖区内来顺旅馆、乐普住宿、东兴旅馆、金晨旅馆、旭日旅馆、新家旅馆等二十五家未取得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黑旅馆经营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对上述黑旅馆予以取缔,6月初,两家被取缔的无证小旅馆又擅自营业,派出所依法对两名违法业主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辖区无证小旅馆纷纷关门。

    二是不断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要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按照“以查促管,查管并举”的原则,加大对中小旅馆的检查密度和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加以整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业主进行处罚,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中小旅馆责令停止营业,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按照规定有力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金都宾馆工作人员进行了查处,对存有治安、消防隐患的 22 家旅馆逐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到期未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仍存在隐患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通过违规查处,一方面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经营的经营业主,促使业主认清违法经营对社会治安以及对其自身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后果,切实提高其依法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对非法经营的旅馆的打击,客观上也提高了合法经营旅馆的客源入住率,保障了合法经营旅馆的权益。

    三是切实加强宣传阵地控制。在落实治安检查和监督检查制度的基础上,在旅馆业内部及周围充分物建信息员,尤其是对一些治安情况复杂地区的中小旅馆,物建必要的特勤耳目。争取及时获得发生在旅馆业内部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力争抓获逃犯、破获现行案件。在旅馆内悬挂、张贴《住宿旅客须知》、《民警提示牌》、《致旅客的一封信》等多种有效的形式对从业人员和旅客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努力,旅馆从业人员基本达到了懂业务、懂法律法规的目标和要求。为了让旅馆业及时了解行业内部治安管理动态,派出所指导协会定期编发《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动态》,及时刊发“协会”工作情况以及对旅馆的治安检查情况和奖惩情况。目前,《稻香村地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动态》已经编发两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切实保障旅馆业良好的经营秩序。派出所坚持实行“四个必训”制度,即新开业的旅馆从业人员必训、更新从业人员必训、出现问题的从业人员必训、旅馆从业人员每半年必训。通过对旅馆前台服务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前台人员能够具备识别真、假居民身份证的能力,提高他们发现和控制违法分子嫌疑人的能力,熟练掌握和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常性地对旅馆业前台人员进行培训,坚决做到必登记、必查验、必比对、必报告、必审查。在正式对旅馆业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录入住宿人员信息,做到必传输,确保住宿人员身份证验证率和有效身份证件使用率达100%。对暂时无条件安装该系统的或规模较小的旅馆实行派出所集中录入住宿人员信息,中小旅馆每天采用报送循环簿、电话报送、传真机报送等形式,将住宿人员信息报送派出所,由派出所旅馆业专管民警进行上网比对,加强对住宿人员的动态管理,力争抓获一批网上逃犯,破获一批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评论】 【打印

    领导致辞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主办 版权所有©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 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