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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稻香村街道与派出所推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有偿承包制

发布日期:2006-7-20 作者:

    为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稻香村街道与派出所运用市场经济理念,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中引入承包管理,激活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他们以稻香村地区治安巡控大队朝阳中队为依托,建立了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签订,纠纷调处等工作为一体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并创办“暂住人口之家”。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初步构建了以“派出所为主体,街道和村居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巡逻中队协议承包”的管理网络,较好地落实了“以房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
   

    实行流动人口承包管理以后,街道和派出所充分发挥承包责任人“知情”优势,努力实现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机制的转变和创新,派出所民警则将工作精力重点转移到专业化管理上来。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委托和指导承包责任人重点抓好房屋出租户主、建筑工地工头、经营网点业主、宿舍区负责人为主的隶属式分类管理。坚诗“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有关业主、户主、建筑包工者、负责人签订《治安责任自管保证书》,以堵塞管理漏洞,清除治安死角;二是使承包人不断改善“如何管”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管得好”的能力水平。在强化培训的同时,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来加强对承包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三是通过承包责任人在管理办证中发现的线索,进行重点查证和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把工作重点放在有前科、有意逃避暂住登记、违法犯罪高危人员以及无固定职业、居无定所、经常变换住址、有流窜作案嫌疑等人员的管控上。通过物建特情耳目、信息比对、自动报警,落实相应措施;四是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台帐资料、微机管理比对、发函调查等专门性工作。
   

    为营造试点工作氛围,广泛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街道与派出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召开试点社区、出租房户主会议等进行深入动员,说明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承包管理的必要性;二是逐户分发《给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的公开信》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三是在试点社区范围内,以张贴宣传标语、出黑板报、有线广播等形式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四是组织承包责任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承包管理的做法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有效地推进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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