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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再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并荣获“长安杯”

发布日期:2005-9-27 作者:

5月23日上午,在2001年至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合肥市再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并荣获“长安杯”。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表彰大会为四年举行一次,三次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才能获得“长安杯”。合肥市今年不仅获得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并因为自1993年至2004年连续三届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光荣称号而获得“长安杯”。在全国400多个城市中,仅有22个城市获得“长安杯”,而省会城市只有长春市和合肥市。

在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温家宝、罗干、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亲切接见了出席会议代表,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合肥市委副书记黄同文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参加了会议并领奖。5月25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孙金龙及市几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到机场迎接“长安杯”,并就贯彻中央领导讲话、再接再厉、创建平安合肥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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