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平安包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吴广春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区长阮永兴同志担任,党务副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汪世友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四大班子中的6位区级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区直有关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党组织“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义军同志兼任。
2、出台了《关于创建“平安包河”的实施意见》(包河发[2005]18号)。这个“实施意见”经过了两个月的调查研究,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并经区委、区政府反复研究出台的,“实施意见”目标具体、重点突出、保障有力、针对性强。
3、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全区创建“平安包河”动员大会。5月20日上午,包河区在骆岗街道新落成的办公大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全区创建“平安包河”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吴广春同志作了讲话。这次会议不仅是一次动员大会,同时也是一次誓师大会。
4、建立区级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联系街道(乡镇)平安创建制度。明确联系职责,细化区直部门工作任务,在全区形成“一盘棋,大合唱、总体战”的工作格局。
5、全面启动街道(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包河区先行试点巢湖路街道已新建的120平方米矛盾调处中心即将投入运行,调处力量整合和运行机制正在建立。其他街道(乡镇)的中心建设也全面铺开。
6、组建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规范出租房和暂住人口管理。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一直是包河区治安问题的薄弱点和难点,为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包河区打算在全区4050人员中招聘专职的暂住人口协管员,在城区中每个社居委配备3-4名协管员,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同时开展出租房和暂住人口大排查、大清理行动,摸清家底,清理“三无”人员,消除治安隐患。
7、首次在街道、乡镇配备政法委书记。为进一步加大“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确保有专人抓、有具体人干,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街道、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政法委书记。每年在全区政法干警中开展一次“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
8、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保障措施。包河区财政将投入160万元用于平安创建工作,其中:80万元用于区域范围主要街道、场所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升城区技防水平,另外80万元作为平安包河创建专项经费,用于解决面上治安防范突出问题。
9、抓好各种类型的“平安创建”试点工作。区、街(乡镇)、居(村)三级层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10、对各街道(乡镇)实行双月一考评、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制度。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全区创建动态,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总体评价的主要依据。
11、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即开展一次“创安”宣传周活动;制作一部“平安创建”专题片;制作一本“平安创建”画册;开展一次创安好新闻评选。
12、召开“三个现场会”,推动“平安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现场会;二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