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平安合肥”的提出。早在去年四月份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市就提出了创建“平安合肥”问题,这在全省是最早,在全国也是最早的地方之一。“平安合肥”的提出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平安是老百姓的心愿。平平安安是民心所向、民意所盼、民生所需。千百年来,平安始终是人民的夙愿和祈盼。“平安是福、好人一生平安、一路平安”无不体现了人们对平安的美好愿望;“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天下太平,历来是管理社会、治理国家的向往和追求。富裕和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富民和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谐与文明,是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老百姓想的,老百姓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我们认为,开展“平安合肥”创建活动,以积极的稳定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这是人民的呼声,是时代的要求。
平安是环境,平安是品牌。象合肥这样的中部省会城市和欠发达地区,只有通过营造优良环境,打造比较优势,形成局部投资成本最低、局部投资环境最优,形成招商洼地,才有可能在东部先进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中占领先机,才可能赶上或超过别人,才能实现奋力崛起、勇当先锋的目标。在发展环境中,平安是招商引资中最具吸引力和最有竞争影响力的宝贵资源。创建“平安合肥”,目的就在于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营造平安这个第一环境,把平安创成合肥的品牌,从而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创建“平安合肥”与加快发展、奋力崛起是同频共振、合拍并进的关系。在投资方面平安是品牌,在发展方面平安是环境。在与投资、发展的关系上,平安是基础、是保障,平安出生产力,为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创造比较优势,营造后发优势,增添新动力,提供加速度。
平安是现实的需要。创建“平安合肥”,既是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新时期,正处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速转型期,企业改革快速攻坚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期,这既是一个奋力崛起、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与全国一样,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刑事犯罪高发时期、对敌斗争复杂时期。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社会和谐稳定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没有平安的合肥,就没有繁荣的合肥,发展的速度就会受到影响,发展的成果就难以得到保障;没有平安的合肥,就难有活力的合肥,民心不稳,疲于应付,就难以拧成一股绳。创建“平安合肥”,构建和谐社会,是顺应时代、遵从规律、合乎民心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增强活力、奋力崛起的必然选择。
平安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必须努力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以人为本,做好稳定聚人心,抓好平安促发展。
平安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只有平安才有和谐,社会要和谐就必须平安。没有平安,和谐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合肥是一个系统工程,创建 “平安合肥”是其中一项基础性、主体性工程。和谐是目标,平安是载体,平安创建是途经。
基于以上五点认识,一年多来,全市上下努力作为,积极推动,扎实开展了“平安合肥”创建活动。回顾起来,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提出阶段。去年4月份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创建“平安合肥”的目标要求。二是调研阶段。去年5-7月份,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政研室邀请省社科院、社科联、安徽大学有关专家开展《平安合肥》课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三是试点阶段。在中央有要求、省里具体文件没有出台的情况下,我们对创建“平安合肥”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深入研究,确立了这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即:自下而上,由点及面;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模具,写文件,两条腿齐步走。自下而上、由点及面就是从基层做起,先抓试点,逐步推开,不搞一个模子,不拘一格创平安,万紫千红显特色;突出重点就是抓稳定、抓治安,兼顾一般,就是平安所涉及的内容都兼顾到;做模具,写文件,两条腿齐步走就是抓试点和市里面制定创建方案同时进行,一边抓试点一边修改方案,不等不靠,先做起来。各县区在试点的基础上,纷纷出台了创建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蓬勃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目前,“平安合肥”创建活动已经进入了全面发动和深入推进阶段。6月17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创建“平安合肥”活动的工作汇报,原则同意创建思路、目标和要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强调:“平安合肥创建工作非常重要,能进一步提高全市的社会治安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水平和能力,能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合肥作为省会城市,首善之区,应该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孙金龙同志还对“平安合肥”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任何创建工作都要管用、有效,包括打击犯罪的社会面控制,群防群治局面的形成,群体性上访的处置。第二,基础工作很重要,基层的战斗力很重要,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重视基层,警力要下沉。第三,要认识到发展就是创新,要在创新中发展,平安创建工作要与时俱进。改变计划经济中更多地借助行政力量去搞社会事务的做法,很多社会事务应该交给社会去管。第四,政法部门要正确引导涉及政法的舆论宣传,统筹考虑,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要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第五,执法者本身要转变观念。要规范执法行为,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总之,“平安合肥”创建工作是社会化的系统工程,营造平安环境,创建“平安合肥”,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努力,希望大家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好。”市委决定不久还将召开动员大会,出台具体文件,全面推动这项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创建“平安合肥”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创建“平安合肥”,需要搞明白“平安合肥”的含义,把握创建“平安合肥”的思路,明确“平安合肥”的目标。
关于“平安合肥”的含义。如何界定“平安合肥”的内涵才更科学、更切合合肥实际,对此,我们经过了反复讨论。平安即平和、平稳、安顺、安康。平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平安是静态意义上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侧重于社会治安的治理,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秩序好、案件少、群众满意”。“平安贵州”等地创建平安就是狭义的平安。广义的平安是动态意义上的人的安全与社会稳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种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长时期的平安,是集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民主、文化的进步、社会的稳定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平安浙江”等地的创建平安就是广义的平安。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合肥实际,我们认为“平安合肥”的平安是一个介于广义与狭义之间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公共安全,群众安居乐业。其中实现群体性事件降下来,治安形势好起来是“平安合肥”的重点和核心内容。平安带来稳定,平安体现公正,平安促进发展,平安缔造和谐,稳定、公正、发展、和谐四个关键性要素构成“平安合肥”的内涵。
正确把握“平安合肥”的含义,需要在三个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要认识到平安是品牌,是老百姓的心愿,是实践宗旨、体现党的先进性、落实“三个服务”的具体行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二是要认识到平安创建不是对传统做法的抛弃,更不是提法上的翻新,而是对以往政法、综治工作的继承与创新。正如罗干同志指出的那样,平安创建是基层创安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三是要认识到平安创建最大的特点是资源整合,是治安、稳定工作由公安机关单打一、包打天下向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转变;平安创建的主体是基层、是群众,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
关于创建“平安合肥”的总体思路。“平安合肥”创建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揽,围绕一个中心(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突出两个重点(社会稳定、治安安定),抓住三个关键(治安防控、群防群治、矛盾调处),形成四个格局(大维稳、大调解、大防控、大服务),建立完善五个机制(稳定治安形势分析通报机制、治安责任机制、基层目标考核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突发性事件协调处置机制),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协力推进。
关于创建“平安合肥”的目标。创建“平安合肥”活动重在创建的过程,其目标也应该是相对的。总体目标是:把平安创成合肥的一个品牌,把合肥建成全省最平安城市、中部地区最平安的省会城市和全国最平安的省会城市之一。用一句通俗简单的话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把群体性事件降下来,使治安状况好起来。具体目标是:一是社会政治稳定。群体性事件在全省和中部地区省会城市中处于最好水平,增幅最低或下降比例最大,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二是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刑事发案的预防控制在全省和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处于最好水平,增幅最低或下降比例最大,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能力在全省和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处于最好水平,增幅最低或下降比例最大,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四是公共安全保障有力。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的控制在全省和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处于最好水平,增幅最低或下降比例最大,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五是法治环境公正高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在全省最高,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最高,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六是在安全感方面。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在全省最高,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最高,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平安创建工作要在全国争先进,在全省首批进入平安市行列,平安县区的比例在全省领先。
三、创建“平安合肥”的主要措施。创建“平安合肥”,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也很复杂,而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报一下现阶段的一些主要载体和措施。
(一)筑牢三道防线,使群体性事件降下来。系统思考,源头治理,创新机制,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大维稳、大调处、大信访工作格局,使社会矛盾钝化下来,解决封门堵路问题使群体性事件降下来。
源头治理,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一是由被动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由突击行动向长期工作转变。改变平时无事干,干时急上阵的工作方式,把工作做在事前,把工作做在平时。三是由单兵作战向社会各界联动转变。加强调解、信访处置和司法惩办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使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四是由“送、堵、拦”等短期措施向教育转变的常效机制转变。强化对群众的政治思想、政策、国情市情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五是由就事论事向系统思考转变。认真分析维护稳定工作的形势,总结工作中的不足,系统思考,积极探索,解决“盖不住,下不去”的问题,努力实现工作效果最大化。
筑牢三道防线,把群体性事件降下来。建立化解矛盾的三道防线,即村(社区)一级建立完善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一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县区一级建立排查调度联席会议制度,逐级落实责任,通过层层化解、层层做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集体上访不出县区的目标。实行大排查,有效整合信访、综治、维稳、610办、公安等部门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分别排查,统一整理,统一排单,签单消号,逐个解决。实行大调处,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按问题的难易程度,定期调度,限期解决;二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合肥”第一道防线。充分整合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等部门资源,努力形成综治委领导、党委或政府一名副职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处工作格局。从试点乡镇长丰县庄墓镇的情况来看,由于三级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成分发挥了调委会的作用,1-5月份镇里共调解12起由村里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12件全部调处成功,没有上访的,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的。通过领导下访,陪群众一道反映问题等措施,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集体上访不出县区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封门堵路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条例》和我市《通告》的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运用合法手段维护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二是及时总结我市近期大信访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定时接访,随时调处,全市联动,阳光操作,签单销号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对封门堵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依法及时予以解决。
(二)织密三张网,使治安形势好起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三张防控网。织密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社区(村居)群防群治、单位内部防控三张防控网落,实现对全市范围内全时空的治安防控全覆盖。强化打防并举防为本,打也是防的意识,加大治安防控工作的力度,实行治安工作重心转移,调整 “高考指挥棒”,加大对防控的考核分值。使广大干警认识到破案是为了不发案,破案好,不发案更好,没案破最好。从而花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功夫,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发动群众,动员社会,人人参与。一是深入、高效、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市干群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使全体市民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整个社会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治安防患意识,使全体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双提高” 三是表彰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努力使见义勇为成为“合肥文化”和“合肥精神”。形成草木皆兵,全民皆警的局面,使犯罪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合肥地域无伸手之机,无藏身之地。四是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组”、“平安宾馆”、“平安商场”、“平安物业”、“平安校园”、“零发案社区(村)”和“十无小区(无刑事案件、无法轮功练习者、无青少年犯罪、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无吸毒贩毒人员、无火灾等安全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个人集体上访、无流动人口犯罪)”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星级平安物业”评比活动。通过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使全市人民都动起来。
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及时高效针对性强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尤其是加大对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做好各类治安热点和治安不稳定地区的集中整治,做好四类群体(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市综治委、政法委将定期分析评估稳定形势和治安形势,并将各县区情况排出名次,上报下发,张榜公布,奖优罚劣,并要分级负责,逐步向基层拓展延伸。
(三)实行大服务,使社会和谐起来。做好为投资者服务,在加快发展中实现和谐。一是树立发展为上、企业为本、投资为本的意识和观念。处理好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对企业的服务,寓处罚于教育之中,寓监督于帮助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违法乱纪的区别对待,先教育后惩罚,换位思考,不能有私心杂念。二是及时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帮助企业学习法律、完善规章、健全制度,使之成为懂法、守法的经营者;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他们的发展服务。三是为重点工程、重点投资项目保平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发展到哪里,服务和保障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针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各种违法活动。四是为投资者人身、财产保平安,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部门要严肃办案纪律,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利用职权到企业吃拿卡要、乱拉赞助;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借办案之机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活动。做好为外来务工者服务,在顺应城市化发展规律中实现和谐。对外来务工者实行市民待遇,在子女上学、户籍管理、社会就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消除不平等政策。完善两个体系,在使社会更加温暖、安全中实现和谐。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保障城市下岗职工、困难群众和农村五保户、困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强化社会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患于未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实现和谐。主要载体是推进依法治市、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评选十佳政法干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清除害群之马。
(四)明确职责,科学考核,把全市政法干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作为平安创建活动协调部门,作为“平安合肥”创建的主力军,更要明晰思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第一,在工作思路上实行“三个转变”。一是改变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跳出稳定抓稳定,实现由消极稳定向积极稳定的转变,二是改变就政法抓政法的传统思路,跳出政法抓政法,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三是改变就部门抓部门的传统思路,跳出部门抓部门,实现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第二,在工作职责上明确“五个定位”。一是党委领导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员”,二是整合政法部门力量的“调度员”,三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服务员”,四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保卫员”,五是处理异常事件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上为领导分忧,下为基层服务。第三,加强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政法委机关建设,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二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二是进一步加大政法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力度。三是在政法部门内部树立以实绩论干部、向基层和艰苦地方倾斜的用人导向,推动警力下沉,民警进社区。四是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赢,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作者系中共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