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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五个载体 创建平安合肥

发布日期:2005-9-21 作者:张晓麟

一、筑牢三道屏障,把群体性事件降下来。系统思考,源头治理,创新机制,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大维稳、大调处、大信访工作格局,让社会矛盾钝化下来,使群体性事件降下来。

第一,源头治理,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一是由被动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由突击行动向长期工作转变。改变平时无事干,干时急上阵的工作方式,把工作做在事前,把工作做在平时。三是由单兵作战向社会各界联动转变。加强调解、信访处置和司法惩办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使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四是由“送、堵、拦”等短期措施向教育转变的常效机制转变。强化对群众的政治思想、政策、国情市情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五是由就事论事向系统思考转变。认真分析维护稳定工作的形势,总结工作中的不足,系统思考,积极探索,解决“盖不住,下不去”的问题,努力实现工作效果最大化。

第二,筑牢三道屏障,层层化解矛盾。建立化解矛盾的三道屏障,即村(社区)一级建立完善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一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县区一级建立排查调度联席会议制度,逐级落实责任,通过层层化解、层层做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集体上访不出县区的目标。实行大排查,有效整合信访、综治、维稳、610办、公安等部门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分别排查,统一整理,统一排单,签单消号,逐个解决。实行大调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按问题的难易程度,定期调度,限期解决;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整合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等部门资源,努力形成综治委领导、党委或政府一名副职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处工作格局。

第三,实行大信访,切实解决封门堵路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条例》和我市《通告》的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运用合法手段维护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二是及时总结我市大信访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定时接访,随时调处,全市联动,阳光操作,签单销号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对封门堵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依法及时予以解决。

二、织密三张网,使治安形势好起来。按照“打防并举防为本,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构建打、防、控“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使治安形势好起来。

第一,织密三张治安防控网。织密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社区(村居)群防群治、单位内部防控三张防控网络,实现对全市范围内全时空的治安防控全覆盖。强化打防并举防为本,打也是防的意识,加大治安防控工作的力度。实行治安工作重心转移,加大对防控的考核分值,使广大干警认识到破案是为了不发案,破案好,不发案更好,没案破最好,从而花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功夫,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第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发动群众,动员社会,人人参与。一是深入、高效、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市干群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使全体市民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整个社会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治安防患意识,使全体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双提高”。三是表彰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义,努力使见义勇为成为“合肥文化”和“合肥精神”。形成草木皆兵,全民皆警的局面,使犯罪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合肥地域无伸手之机,无藏身之地。四是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组”、“平安宾馆”、“平安商场”、“平安物业”、“平安校园”、“零发案社区(村)”和“十无小区(无刑事案件、无法轮功练习者、无青少年犯罪、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无吸毒贩毒人员、无火灾等安全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个人集体上访、无流动人口犯罪)”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星级平安物业”评比活动。通过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使全市人民都行动起来。

第三,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及时高效针对性强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尤其是加大对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做好各类治安热点和治安不稳定地区的集中整治,做好四类群体(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定期分析评估稳定形势和治安形势,并将各县区情况排出名次,上报下发,张榜公布,奖优罚劣,分级负责,逐步向基层拓展延伸。

三、完善三个机制,把资源整合起来。平安创建主体在基层,是群众,最大的特点是资源整合,动员社会,发动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平安合肥创建活动。

第一,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通报机制。对一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稳定)形势进行分析、通报和调度解决。市、县(区)、乡镇(街道)经常性分析社会治安、稳定方面的形势,然后通报下去,发给相关领导,把握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并采取相应对策。

第二,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大家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性。

第三,实行乡镇(街道)、社区(村)治安责任制。深入推进民警进社区,并形成有效机制,对基层公安民警实行双向考核、同奖同罚,社区片警的奖惩和当地治安情况挂钩,把公安和乡镇(街道)的责任有机结合起来。

四、实行大服务,使社会和谐起来。做好为投资者服务,在加快发展中创建平安,实现和谐。

第一,树立发展为上、企业为本、投资为本的意识和观念。处理好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对企业的服务,寓处罚于教育之中,寓监督于帮助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违法乱纪的区别对待,先教育后惩罚。

第二,及时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帮助企业学习法律、完善规章、健全制度,使之成为懂法、守法的经营者;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他们的发展服务。

第三,为重点工程、重点投资项目保平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发展到哪里,服务和保障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针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各种违法活动。

第四,为投资者人身、财产保平安,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严肃办案纪律,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利用职权到企业吃拿卡要、乱拉赞助;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借办案之机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活动。

第五,做好为外来务工者服务,在顺应城市化发展规律中实现和谐。对外来务工者实行市民待遇,在子女上学、户籍管理、社会就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消除不平等政策。

第六,完善两个体系,使社会更加温暖、安全中实现和谐。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保障城市下岗职工、困难群众和农村五保户、困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强化社会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患于未然。

第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实现和谐。推进依法治市、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评选十佳政法干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把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作为平安创建活动协调部门,作为“平安合肥”创建的主力军,更要明晰思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第一,在工作思路上实行“三个转变”。一是改变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跳出稳定抓稳定,实现由消极稳定向积极稳定的转变,二是改变就政法抓政法的传统思路,跳出政法抓政法,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三是改变就部门抓部门的传统思路,跳出部门抓部门,实现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

第二,在工作职责上明确“五个定位”。一是党委领导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员”,二是整合政法部门力量的“调度员”,三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服务员”,四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保卫员”,五是处理异常事件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上为领导分忧,下为基层服务。

第三,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政法部门内部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向基层和艰苦地方倾斜的用人导向,推动警力下沉、民警进社区。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改革促警,充分发挥公安干警在平安合肥创建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赢,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作者系中共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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