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三个服务”的思想,把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司法、信访、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主办,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为把包河区建设成“强、大、名、美”的现代化滨湖新区和全省最安全的城区,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调解机构建立健全,调解队伍坚强有力,调处中心运转有序,各类矛盾化解有效,做到小矛盾不出居(村),大矛盾不出街道(乡镇),各类矛盾不上交。
三、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管委会社会矛盾纠纷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制定大调解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听取调处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设立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管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调处中心与司法所联合办公。“中心”主任由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兼任,成员由综治、司法、派出所、法庭、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以“中心”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中心”受理、咨询、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其职责:负责辖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受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分流督办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公正、公开进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对各居(村)调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各部门抽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反馈。
3、设立居(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室。调处室主任由居(村)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民兵营长或社区(村)民警担任。调处室接受街道(乡镇)调处中心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其职责:负责接待受理当地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及时上报各类矛盾信息;公平公正地调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参与调处中心对疑难或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对居(村)民小组兼职民调信息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落实回访制度。
4、居(村)民小组配备兼职民调信息员。兼职信息员按每200人配备1名,接受调处室领导和业务指导。其职责: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稳定动态,及时排查并上报矛盾纠纷等信息;积极调处简单民间矛盾纠纷。
四、建立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1、值班接待制度。正常工作日,街道、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每天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必须随时接访处置;调处中心每天要安排2—4人负责值班接待,及时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负责地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建立登记台帐,严格按程序进行调处。
2、社会矛盾排查报告制度。调处中心坚持每半月对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逐级上报排查结果。要实行定期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要把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拓宽矛盾纠纷排查渠道。
3、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调处中心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调度例会,分析研究不稳定因素,研究解决疑难问题,落实调处措施。
4、重大案件或复杂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对于摸排到或群众反映涉及到重大案件或复杂矛盾纠纷要采取“有领导包案、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的办法,加大力度,及时化解。
5、限期办结制度。对于排查和群众来访反映的矛盾纠纷进行排队梳理,视矛盾纠纷调处的难易程度确定办结时限。一般性矛盾纠纷可在一周内办结;复杂性矛盾纠纷可在20天内办结;重大矛盾纠纷必须在二个月内办结。
6、督查督办制度。调处中心对每件案件或纠纷,必须全过程跟踪督查,落实办理责任,确保每件矛盾纠纷做到有来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
7、办结签单销号和回访制度。对矛盾纠纷调处结束,调处具体负责人要到调处中心签单销号。同时,在一周内进行回访,防止出现反复。
8、培训制度。调处中心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对中心、各居(村)调处室工作人员以及民调信息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
9、奖惩制度。把调处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评。对调处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对调处工作不力、上交矛盾纠纷或超出调处时限的,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予以处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提供保障,硬件设施配套
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管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一般应设置在显目位置,并配套足够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保证“中心”运转需要。
居(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室应有显目的标志,并配套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大调解,是新的历史时期解决诸多社会矛盾、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创建“平安包河”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因此,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管委会以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涉及到各种调解资源的整合和运行机制的建立,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调处中心运转有效,发挥作用。
3、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必须部门联手、上下联动,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坚持把为民谋利、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放在第一位,为基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各部门、单位之间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真正形成调解辖区社会矛盾的合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包河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