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公安局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要求,着眼于整改、着眼于规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进行规范和整改,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使广大公安民警执法素质明显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得到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一、从解决刑讯逼供和违法使用强制措施问题上进行整改和规范
1、是否有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以及片面追求破案率的错误执法观念;
2、是否有暴力取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的问题;
3、是否有滥用强制措施,随意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
4、是否有超范围留置、超期羁押、没有法律手续限制人身自由等执法违法问题;
5、是否有以罚代刑,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随意升格或降格处理案件问题;
6、是否有办案不负责任、证据收集马虎、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
7、是否有法律适用错误、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
二、从解决乱扣乱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上进行整改和规范
1、是否有违法扣押和违法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
2、是否有违法收取、没收保证金的问题;
3、是否有违法罚款、违法吊销执照的问题;
4、是否有越权办案、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
5、是否有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的问题;
6、是否有滥罚款或下发罚款指标,以及坐支、截留罚款问题;
7、是否有乱收费等问题。
三、从解决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问题上进行整改和规范
1、是否有执法为民思想不牢,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
2、是否有立案程序不严,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问题;
3、是否有有警不出或出警不及时,以及立案后久拖不处理的问题;
4、是否有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查处不及时,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
四、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故意刁难群众问题上进行整改和规范
1、是否有在受理证照、办理户口中该受理不受理、超时限办理的问题;
2、是否有服务观念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对群众冷硬横推问题;
3、是否有漠视群众感情、随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4、是否有吃、拿、卡、要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