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把握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影响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问题及原因,研究下一步工作对策和建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麟主持会议,政法委副书记王文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吉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公安局局长周礼明、国家安全局局长郑云峰、司法局局长韦弋、民政局局长将烽及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季度,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形势基本良好。各级政法部门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案件的高压态势,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打黑除恶”取得重要战果。提请批捕、提起公诉案件和刑事案件受理审判数增幅下降。一般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及集体上访起数和涉及人员大幅下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及时。与本省其他市相比,我市刑事案件同比增幅居第七位,高于全省平均数一个百分点;治安案件发现受理高于全省平均数六十一个百分点;查处率高于全省平均数六十八个百分点,分别居全省第四位和第五位。在华东地区,合肥市的社会治安状况、居民安全感明显好于其他省会城市。
一是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起数和涉及人员大幅下降,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5.66%和39.95%;全市没有发生大规模冲击党政机关,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少数封门堵路事件均及时被化解。二是治安形势基本良好,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性事故。“两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情况、社会稳定情况明显好于往年。三是提请批捕、提起公诉案件和刑事案件受理审判数增幅下降。四是一般治安灾害事故大幅下降,全市发生火灾次数和经济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71.64%和55.51%。没有发生爆炸、倒塌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治安灾害性事故。五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