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有平安,才有和谐。做好平安创建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
一、明确目标,不断提高思维创新能力。推进平安创建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必然要求。平安的基本含义是,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公共安全,群众安居乐业。发展、和谐、公正、稳定是构成平安内涵的四个关键要素。它与一般意义上的稳定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对稳定工作的拓展、深化和提升,是一种持久的稳定、全面的稳定、和谐的稳定、积极的稳定,是充分体现时代特色,合乎科学发展要求的稳定。平安创建不仅是长期的任务,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合肥的基础性工程,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德政建设。
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一要在工作职责上明确 “五个定位”。一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协调员”,二是整合政法部门力量的“调度员”,三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服务员”,四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保卫员”,五是维稳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上为领导分忧,下为基层服务。二要在工作思路上实行 “三个转变”。一是改变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跳出稳定抓稳定,实现由消极稳定向积极稳定的转变;二是改变就政法抓政法的传统思路,跳出政法抓政法,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三是改变就部门抓部门的传统思路,跳出部门抓部门,实现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三要在工作目标上继续营造“五个环境”。一是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二是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四是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五是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使环境真正成为发展的第一保障,使政法机关成为环境建设的一支中坚力量。四要在工作措施上继续构建“六个机制”。一是严密的排调机制,二是有力的打击机制,三是完善的防范机制,四是高效的服务机制,五是务实的教育机制,六是坚强的保障机制,努力全面增强政法工作能力,整体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五要在工作载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出台平安创建实施细则,开展“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组”、“平安宾馆”、“平安商场”、“平安物业”、“平安校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延伸平安创建领域,拓宽范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等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创建的成效。
二、实行大维稳,不断提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系统思考,源头治理,创新机制,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大维稳工作格局。一要加强教育宣传,提高维稳意识。促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维护稳定意识的深化,使维护稳定也是政绩,更是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积极的稳定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二要源头治理,预防矛盾。一是由被动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由突击行动向长期工作转变。改变平时无事干,干时急上阵的工作方式,把工作做在事前,把工作做在平时。三是由单兵作战向社会各界联动转变。加强调解、信访处置和司法惩办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使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四是由“送、堵、拦”等短期措施向教育转变的常效机制转变。强化对群众的政治思想、政策、国情市情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五是由就事论事向系统思考转变。认真分析维护稳定工作的形势,总结工作中的不足,系统思考,积极探索,解决“盖不住,下不去”的问题,努力实现工作效果最大化。三要突出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处置矛盾。一是抓好信息。健全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建立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以市及县区维稳办、公安、国家安全、信访等专门机关为主渠道,同时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完善专群结合、公秘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工作网络。二是把握重点。在督促县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29号文件等有关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三是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好重点人包保工作。筹建市特警队,积极稳妥、有效及时地依法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四要积极探索维稳工作新机制,合力解决矛盾。一是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涵盖稳定问题处理全过程的机制。二是建立起领导联系包保机制、现场指挥处置机制、政策宣传落实机制、协调督查机制、社会协调参与机制等整合社会力量资源的机制,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合力解决问题。
三、推进大调解,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实行大排查、大调处,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行大排查就是要有效整合信访、综治、维稳、610办、公安等部门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分别排查,统一整理,统一排单,签单消号,逐个解决。实行大调处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按问题的难易程度,定期调度,限期解决;二是要努力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合肥第一道防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基层单位,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乡),集体上访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具体做法是,县区学南通:以信访为基础,成立调处中心;乡镇(街道)学枫桥:把调处中心建设与司法所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充分整合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等部门资源。努力形成综治委领导、党委或政府一名副职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处机制。具体来讲,可以作这样的表述:领导挂帅、联合办公、集中排查、分类调处、督促检查。村居要努力发挥调委会的作用。按照“资源整合;一切从实际出发;要管用,能快速及时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快推进形成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格局的形成。
四、深化大防控,不断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构建打、防、控“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构建大综治格局。一要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严打”开路,以打促防,挤压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侦查、起诉、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等严重恶性犯罪,继续开展对侵财犯罪、盲流扒窃的集中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二要构建大防控体系。一是科学规划,把握系统性。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社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二是建设防控体系,提高实践性。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体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体系。警力下沉,构建以社区警务为龙头的社区管控体系;实行交、巡、治安警“三合一”防范机制,构建以巡防责任区为依托的社会面巡控体系;重点防控,构建以设卡守点为载体的边际部位堵控体系;构建以守控责任制为重点的单位守控体系;构建以乡镇为基础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以现住地管理为主体的“四类群体”(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管控体系;构建以堵塞犯罪空隙为目标的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监控体系;构建以现代化科技为手段的公共场所监控体系。三是强化保障,确保常效性。形成专防专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做好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集、市场运作等多元化的保障机制。探索市场化、契约化新路子,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
五、强化对敌和反邪教斗争,不断提高维护社会政治安全的能力。认真研究和把握对敌斗争的新形势,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市的渗透活动。对敌对势力的“组党”结社活动,坚决取缔。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建立反恐怖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继续深挖打击、教育转化、防范控制“法轮功”邪教组织,做好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活动。坚决取缔一切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和其他邪教组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利用宗教为掩护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公正、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能力。一要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一是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二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三是完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探索源头治理新机制。二要充分发展调节职能,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推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三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在发挥“三大职能”中,争取进一步做到“三个统一”:一是把打击、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既不因强调打击、管理而忽视服务,也不因强调服务而不敢理直气壮地依法打击、管理。二是把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起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改进办案方式,特别是行政、民事案件,要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统一。
(作者系中共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