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我市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体性上访次数和人数同比下降51.1%、66.85%,有效遏制了群体性事件上升势头;依法迅速、坚决果断处理了“8.1”出租车司机群体性停运上访事件,重要机关和市区主干道没有发生封门堵路事件,彻底扭转了近年来封门堵路此伏彼起的被动局面;我市无一人参与企业军转干部进京、赴省、跨区域活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社会反映良好。12月2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麟同志代表合肥市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2005年以前,我市的群体性事件形势比较严峻,群体性事件由2000年的361起增长到2004年的1058起,总量上升快,发生频率高,规模不断扩大,并且呈现出热点问题集中、对抗性增强、组织化明显、危害性扩大、处理难度加大等特点,严重影响了发展环境、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要求党委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冷静思考,认真分析,认为,第一,群体性事件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面对新的形势,我们既不能惊慌失措,也不能等闲视之,而是应该掌握新情况,把握新问题、研究新方法、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第二,封门堵路不是上访。群众有反映自己利益诉求的权利,但是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也不应该损害他人的利益。封门堵路等群体性事件阻碍交通,妨碍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坚决予以处置。第三,维护省会稳定是合肥市的责任。作为省会城市,合肥社会稳定对全省有重要影响。合肥稳定就会为全省稳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反之,就会对全省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处理好合肥市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省会稳定,责任重大,是合肥市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处理群体性事件既注意治标,更注重治本。治标主要是做好现场处置,依法及时有效平息事态。第一,舆论开路,教育先行。制定《关于严禁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堵塞道路交通的通告》,印发《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宣传提纲》和《关于依法信访维护公共秩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做深做细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教育规范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第二,把握信息,掌握动态。形成以专门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各县区及主管单位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第三,对重点人员稳控到位。组织协调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认真落实政策和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包保工作人员进区入户,到重点人员家庭帮助解决困难;同时,对违反政策和法规的人员进行批评训诫、法制谈话。第四,坚决果断做好现场处置。周密制定现场处置预案,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发生封门堵路现象。安排好工作车辆和专门人员,对聚众上访超过10人的及时带离现场;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坚决果断打击,依法及时处理,决不犹豫,决不手软。
治本主要是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第一、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党委、政府形成了积极稳定观的共识,充分认识到稳定是财富,稳定是环境,稳定是政绩,稳定是责任也是义务,在做决策、定政策、下任务时统筹兼顾,虑及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第二,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形成大信访工作格局。今年4月,我市率先开展了市党政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让群众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市领导开门接访14天,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市长郭万清亲自接访,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带队,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参加,建立大信访格局。市级领导和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实行包保责任制,对全市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定期调度,集中处理,限期办结。市委政法委组织政法部门联动接访,市公、检、法、司、民等政法部门共接待群众上访1120批次,受理各类案件问题1767件,当场解决607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276件,办结271件,办结率98.2%,有效化解了矛盾。结合《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市已经形成了大信访长效工作机制。第三,筑牢三道屏障,把群体性事件降到最低。建立化解矛盾的三道屏障,即村(社区)一级建立完善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一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县区一级建立排查调度联席会议制度,逐级落实责任,通过层层化解、层层做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集体上访不出县区,把潜在的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预防化解在基层。第四,营造法制文化,提高人民素质。全面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全市人民的法制意识、法律知识明显提高,依法办事逐步成为人民的共识和习惯。第五,积极筹建公安特警队。
我市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之所以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对做好稳定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省会意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长抓不懈。2005年,共召开维稳工作会议27次,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门听取维稳工作汇报,研究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维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第二,正确的判断是前提。对群体性事件要敏感,始终绷紧群体性事件无小事这根弦。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把握情况,分析趋势,以法律为准绳,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只有在准确判断的基础上迅速采取措施,才能防止事态恶化,酿成祸端。第三,解决问题、及时坚决果断处置相结合是好方法。对群众依法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认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说明清楚,争取群众理解。对封门堵路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及时、坚决果断处置。在处理“桃园房产”问题、“8.1”出租车司机群体性停运上访事件时,一方面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方面对涉嫌违法人员依法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