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加强市委政法委与市各政法、信访部门的协作,统一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认识和协调,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长效机制,近日,市委政法委下文决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县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参加会议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召集单位分管领导主持。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季度召集一次,必要时经部门提请协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有:通报各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情况和信息;沟通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讨论研究疑难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处理办法;初审提请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移交需由联席会议单位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对于讨论研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意见,将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报告,供领导决策和有关单位参考。
涉法涉诉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是探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对于目前一个时期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合肥市检察官、律师与美国律师
交流法律援助问题
2005年7月5日上午,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合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国际司法桥梁(IBJ),和美国律师就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经验交流。
来自美国的刑事辨护律师基因·贝尔则先生首先向大家介绍了美国的刑事司法程序以及在美国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阶段所享受的辩护权,并以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件向大家说明了辩护律师提前介入司法程序的重要性。应外国朋友的请求,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黄世斌处长也就如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程序中,尤其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辩护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黄处长不仅介绍了现阶段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联系工作实际,介绍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合肥市司法局今后在刑事诉讼审查阶段合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设想。
在座谈中,双方就各自想要了解的问题向对方咨询,由对方作出解答,并就共同关心的无罪推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律师调查取证权等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交流中,大家发现,中国和美国关于法律援助方面的规定有很多的共同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比如说,在审查阶段,美国的律师享有非常广泛的调查取证权,可以自由的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而中国的律师在这些方面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美国,检察官的主要任务就是指控犯罪,律师的任务就是为他的当事人辩护,而在中国,检察官不仅要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同时也要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等等。在讨论中大家感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检察官和律师双方的共同努力。
这次经验交流会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使得中国的法律工作者和外国的法律工作者能够坐在一起,进行充分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通过这次交流,为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开展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开阔了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