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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院系统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全体法官岗位练兵取得较好成绩

发布日期:2005-11-18 作者:

    11月1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对全市518名法官的考试,以检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工作情况。省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省人大副主任高福明、市委副书记黄同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董积仁到考场巡考给予了参考法官极大的鼓舞和鞭策。考试结果表明,合肥市法官岗位练兵取得较好成绩。
    自10月1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部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培训考核工作以来,合肥市中院及八个县区法院在培训工作中,行动迅速,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广泛深入的岗位练兵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计划周密。市中院整改办为了把上级文件精神和院党组意图迅速落到实处,召开了全市法院政治处主任会议,征求了八个县、区法院关于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基层法院未雨绸缪,谋划在先。随即,院整改办利用周五和双休日的时间连续两次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和部署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宜,三次召集市中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商讨培训工作的具体方案,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最后确定了各类培训的授课教员、时间安排、组织方式和目标要求。为了快速部署全市法院的培训考核工作任务,市中院整改办成员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全市法院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计划表》、《关于脱产培训的通知》,以及民商事、立案信访、执行等业务庭相关人员脱产培训课程表等,保证了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随即,各县区法院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进行再动员,周密部署了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学习过程中,各县区法院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如在综合类知识培训中,肥东县法院正、副院长能自始至终和普通工作人员一道参加市中院组织的为期三天的学习活动;长丰县法院院长也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听课,并认真做好笔记。
    二是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八个县区法院600多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肥东县法院、肥西县法院和长丰县法院到课率均在95%以上。肥西县法院在培训学习中,包括基层法庭在内的全体同志积极参加学习,有的克服家庭困难,有的克服身体疾病,有的克服工学矛盾,掀起了岗位练兵小高潮。各县区法院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了培训考核重点人员和重点内容。对重点部门的民商事、执行、立案信访和人民法庭等部门,培训时间安排不少于一周。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基本法律、诉讼程序、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等。综合部门的人员也同样参加不少于3天的培训学习。
    三是围绕中心,形式多样。为实现培训考核的目标,各县区法院采用多种形式落实培训计划。开发区法院为了确保培训内容落到实处,提出三个“结合”,即: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学习理论与提高技能相结合,专项整改学习与常规培训相结合。庐阳区法院除参加市中院组织的统一培训外,各庭室针对各自的部门特点开展了的自我培训。该院执行庭的干警不仅认真学习了两个司法解释,还自觉查找相关知识,共同探讨学习;民庭以开讨论会的形式,进行了强化培训。瑶海区法院除完成规定动作外,还认真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考试,观摩一次庭审,评查一份法律文书,检查一宗案卷。为此,该院成立了培训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四是行动迅速,组织严密。为了迅速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区法院在中院动员部署后的两天内全部进行了再动员。蜀山区法院在10月20日上午就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院长在动员中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这次培训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号召大家要克服工学矛盾,确保培训内容落到实处。长丰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文件精神和本院安排,走在全院培训考核工作前列,他们的研讨会已于10月23日至24日完成。肥东县法院综合部门以培训考核活动为契机,紧贴业务特点,紧贴岗位职责,紧贴队伍实际,紧贴工作需要,确保培训考核目标得以实现,目前综合部门不少同志已写出2000字以上的工作学习体会。
    五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县区法院能紧密结合本单位动。开发区法院在学习中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特点,突出加强业务工作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包河区法院结合该院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工作计划和课程表,确保了培训人员、时间、内容、地点的四落实。肥东县法院执行局、白龙法庭、撮镇法庭等单位联系工作实际,在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提出“办好每一个案子,接待好每一个来访者,做好每一天的工作”的要求,真正做到将培训效果见诸工作行动。
    各县区法院的岗位练兵活动是增长业务本领,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功在现实,利在长远之举,其功效必将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逐步显现出来。发展现状、审执等工作特点和干警的自身素质认真抓好岗位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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