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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部门齐伸援手 包河法官全力执行
——省交办赵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圆满解决
发布日期:2005-10-27 作者:

今年6月30日上午,为儿子讨要工伤事故执行款上访甚至去北京上访的赵绪聪,在包河法院拿到了被执行人的五万元赔偿款。一场旷日持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各政法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终于圆满执结。

2001年3月期间,23岁的赵云经人介绍,在舒城县人开办的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位于合肥市原郊区某村)打工,由于该厂无任何防护、除尘、消毒、排毒设施,无降温措施,四个月后赵云感染中毒,出现发热、抽搐昏迷、血压下降、皮肤化脓性病灶、精神障碍等症状,诊断为感染性休克、败血症、感染中毒性脑病。合肥市职业病诊断小组组织专家鉴定为“中暑合并肺部感染”。

事情发生后,受害者赵云将顾主陈世傲告上了法庭。2002年11月,包河法院依法判决陈世傲赔偿赵云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抚慰金91913元。但陈世傲除在赵云抢救期间拿出一万元外,再无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赵云逐向包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已不在本院管辖区居住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河法院遂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舒城县法院立案后,查明被执行人陈世傲因饲养鸭子亏损了三万元,举债购买农用车跑运输,又因交通肇事车被公安机关扣留后变卖,陈世傲既无执行能力,家中又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躲债,陈世傲远走他乡,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眼看赵云如此严重的病情却因为没有钱而得不到及时的救治,申请人的家人两年来多次到有关单位上访,新闻媒体对该案多次报道,引起了政法各部门的关注。市分管政法书记黄同文得知情况即批示市民政局给予帮助。市、区委政法委则合力全方位协调、督促该案的处理。

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2003年3月以来,法院先后为赵云减免了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市民政局慈善协会特批10000元用于救治赵云,肥西县民政局出面协调3000元帮助困境中的赵云,包河区委政法委及包河法院也从原本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4000元救助赵云。为了加大执行力度,2005年4月12日市委政法委专门行文,向省委政法委报告该案件的执行情况,提请省委政法委督促有管辖权的市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市委政法委还与市中院、包河区政法委、包河区法院专门赴舒城县法院就有关委托执行事宜进行了协调。此前还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协调市公安局对被执行人陈世傲进行协查。尤其是包河法院的法官,三年来,来回奔波于合肥到舒城、电信、银行等部门之间,总是满怀希望而去却又失望而归,其辛苦更是可想而知。但从未放弃过案件的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市县区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陈世傲的父亲及其妹妹感于承办法官的敬业精神及法律的严肃性,动员其所有亲属筹集了人民币五万元,受害人赵云及其家人也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云及其家人同意一次性了结,6月30日赵云的代理人到本院领取了五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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