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下午,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张××、司××等9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抢劫犯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后果等因素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四周岁的9名在校学生决定减轻处罚,其中张××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司××等六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这些未成年被告人默默听完了法官的判决,纷纷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随后,主审法官徐××面对9名未成年犯和其家长等宣读了法官寄语。她首先分析了9名被告人的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或因父母离异、生长在单亲家庭,缺乏正常的关爱;或因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教,不了解其内心世界和平时表现;或因所在学校教育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必要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或因社会某些服务场所片面追究经济效益,没有承担起应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接着指出“由于缺乏引导,逐渐产生了持强凌弱和报复他人的心理,在幼小的心灵埋下了犯罪的种子”,最后提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是法官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贯坚持的方针。司法的职责不是摧毁,而是拯救;不是一味的惩罚,而是教育改造”。法官谆谆寄语,引起了在场的每一名未成年犯和家长的极大共鸣。
宣判结束后,共青团合肥市委、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瑶海区教育局、媒体、所在学校的有关领导,参加了由瑶海法院主持的座谈会,围绕着对9名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情况以及社会效果,延伸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感化、矫正等展开研讨。
与会人员对法院刑事审判中引入法官寄语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和关注,纷纷表示这种形式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种创举,是教育、帮助、挽救未成年犯罪的一种好的方法。同时大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感到引导未成年拒绝诱惑、远离违法,鼓励失足青少年重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绝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全社会都要共同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对未成年人多一分关爱和真诚,多一分理解和宽容,提供一个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对我们社会每一个成员都任重道远,责任重大。社会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要支持和理解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轻、缓、化”方针,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综治”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