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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一个上访大户基本实现“零上访”的启示
发布日期:2005-10-27 作者:
编者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看起来很难从根本上扭转。但是,辽宁营口中院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实现了一个上访大户向"零上访"的转变,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最近中政委刊登了他们做法。现将营口中院的有关材料摘编如下,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一、眼睛向内,标本兼治,认真解决"旧访"2003年前,营口中院上访案一直排在全省前列,最多年份高达千人。上访人有的扬言要炸中院,有的冲击法院会议主席台,院长办公室门口每天有法警站岗,整个法院几乎无法办公。甚至发生过25人集体冲击省"两会"会场的事件。尽管全院做了不少工作,但始终没有摘掉全省上访大户的帽子。对此,新一届党组提出,改变工作思路,眼睛向内,查找自身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力争两年内全部解决"旧访"。
(一)深化认识。查找出四个主要问题:一是对上访人置之不理。你访你的,我干我的,"想去哪告去哪告",上访等于"白访",因此上访越来越多。二是只治标,不治本。只解决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抓案件质量,错案较多,"旧访"未结,"新访"出现,形成了"恶性循环"。三是不追究责任。压力全在领导身上,"嘴起泡,睡不着觉",办了错案导致上访的法官却不以为然,不能吸取教训。四是领导不重视,不愿意接待上访当事人。院长接待日形同虚设,只有分管院长和有关庭室在忙,其他领导和业务庭室参与不多。针对这些问题,院党组决定,把解决上访问题作为政治任务,在市县法院开展"息诉止访年"活动。要求每个法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加深对群众的理解和感情,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标本兼治。一是变粗排查为细排查。过去,少数领导忙排查,却因疏漏,防不胜防。现在,中院决定,漏查漏报者,一律待岗。盖州市法院两名法官,因所审案件有错没有报告,导致当事人多次上访,被离岗培训。市县两级法院640名审判员"翻箱倒柜",对所审案件全面排查,一批上访苗头被及时发现。二是变上访为下访。过去,上访人很难见到法官特别是院领导。现在,院领导和法官主动约见上访人。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院党组两次中心组学习,一次开在双方当事人家里,面对面了解情况;一次开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两办"信访接待站,与上访人零距离接触。去年和今年两个春节,院领导分别看望55个上访人。"两会"期间,市县两级法院主动下访60个上访人。不少上访人表示,法院这样诚恳,我们从心里信服,不去北京了。一上访人的儿子在工地干活被砸死,对法院判决不服,8年间到省进京上访67次。中院院长两次到其家中了解案情,目前,此案已进入再审程序。三是变少数人接访为全员参与。过去,只有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忙信访。现在,谁分管谁负责,人人有压力。某上访人不仅自己到处上访,还资助和组织他人进京上访,是出了名的上访户。中院副院长负责包案,约定与其面谈,因白天开会,直到深夜11点,才从营口赶到大连金州上访人家里,了解案情。上访人被副院长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一再表示不再上访。四是变逐级交案为主要领导包案。过去,上级交办的重点案,全都压给基层。现在则由主要领导包案。2004年上级交办48起案件,市县两级法院和各庭室主要领导全部包案,全部解决。一上访人因143万元执行款被法院挪用,先后多次进京上访。中院院长包案后,想方设法筹款一次还清。五是变"接访"为"控访"。中院规定,"两会"期间越级上访的,一律靠后解决。到市里的,3月1日以后解决;到省里的,4月1日以后解决;进京的,5月1日以后解决;哪也不去的,随时来院随时接待。由于牢牢掌握"控访"主动权,越级访迅速下降。六是变推搪为协调。过去,法律已经穷尽的案件,法院只能一推了之。现在,主动联系有关方面努力解决。一上访人因企业被区政府出售,法院判决无法落实,多次进京上访,甚至要服毒自杀。中院主动与区政府沟通,予以妥善解决。七是变见闹就怕为依法处理。过去上访人一闹就怕,现在一切依法办事。某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法院管辖,办案人员向上访人作出解释,上访人不仅不理解,还在法院砸桌子、摔茶杯,甚至踢打庭长、撕破卷宗,被依法拘留15天。两年中,市县两级法院共依法拘留9人。经过两年努力,今年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营口中院由一个上访大户,基本实现了"零上访","事要解决"取得明显成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减少"新访"
2003年前,在全省14个中院中,营口中院15项审判业务指标排名多数靠后。其中,刑事二审改发率倒数第一,行政二审改发率倒数第二。为提高审判质量,减少"新访"出现,中院采取七项得力措施。一是实行重大案件研讨制。两年中共研讨8次。研讨前后,都要向上级法院、政法委汇报,与检察机关沟通,听取办案部门的意见。二是实行疑难案件沟通制。检察院抗诉案、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必须当面征求检察院、一审法院和原合议庭意见。三是实行错案、"瑕疵"案点名通报制。两年中共对32起案件、24名承办人点名通报,追究责任。一起挪用公款犯罪案,先后三次被检察机关抗诉,判决结果也从无罪、判三缓 三到被判五年。这一典型错案通报后,省委政法委全文转发、四是实行法律文书选优评差制。两级法院每年评出优、差法律文书各35-份,内部展示。五是实行民商案件多调少判制。规定所审民商案件,最少要经过三次调解才能下判,否则追究办案人员责任。2004年以来,共调解结案2284件,调解率达37%。六是实行无错案奖励制。2004年,中院对19名十年以上无错案的法官给予重奖。23名五年以上无错案的法官介绍了经验。七是实行业务强化培训制。共举办16期培训班,980人次参训。现在,中院刑事二审改发率比原来下降41.54%,行政二审改发率下降24.7%。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量化考评中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规范的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大大减少了"新访"案的产生。三、狠抓落实,严格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法院寻找错案不难,但追究责任却不易。为真正落实这一制度,营口中院坚持从严,坚持规范,既防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又防止简单生硬。一是整章建制。先后建立了"案件评查"、"错案、拖案一件离岗"等25项制度,保证责任追究有章可循。二是查之有据。着重从人大监督、群众举报、领导批办、检察院抗诉、来信来访、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等案件中发现错案。三是准确定性。有的错案属业务能力不强所致,有的则是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所致。准确定性,追究责任才能有所区别,有所侧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才能不断减少。四是严肃追究。2004年,对9名错案责任人进行了追究。还对包括基层法院副院长、副庭长在内的13名法官离岗培训。中院1名法官多次为案件一方当事人及其律师通风报信,泄露合议庭意见,被调离审判岗位。五是凡被追究责任的,有关领导都要找其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两年中,被追究的22人,基本 都是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
在去年和今年的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对中院提出的"坚决实行错案追究,努力提高审判质量"的承诺,给予热烈掌声,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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